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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2014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安排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4-17 】

法政学院2014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安排

一、顶岗实习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1、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2、毕业顶岗实习的目的在于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学生将所学知识及技能应用于岗位实践,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行业运行情况,较全面地获得本专业生产实际中最常用的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独立工作能力,激励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扎实的基础。

3、学生在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应该尽量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联。

4、学生在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期间就是用人单位的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要接受用人单位与学校的双重管理。

二、成立顶岗实习办公室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李 铁 郭建洲

成 员:赵语慧 闫俊平都玉玲吴 雯

(二)顶岗实习办公室专用电话:0391-2989096

(三)办公室下设三个顶岗实习专业委员会

1.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顶岗实习委员会

主 任:李志红

成 员:董学飞 丁法营 黄清贤 李国防

2.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顶岗实习委员会

主 任:王明英

成 员:张巧梅 吴 雯 李 锋 张 涛

3. 法律事务专业顶岗实习委员会

主 任:刘胜利

成 员:都玉玲 孙聚团 杨秀攀 薛新红

三、顶岗实习时间

2014年2月24日至6月8日(1-15周)。

四、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职责

(一)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前熟悉专业顶岗实习方案和专业实习计划,按要求参加实习动员大会,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注意搞好实习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3、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调查报告等;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且情节严重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实习领导小组汇报。

4、检查批阅学生实习记录,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5、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二)实习学生职责

1、 顶岗(毕业)实习是学院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都必须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按时参加顶岗(毕业)实习。对于集中安排的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2、对于正常安排的顶岗(毕业)实习,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学院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接受指导教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院可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

3、学生实习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顶岗(毕业)实习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为零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4、学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并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应尊重带教老师,要服从分配,认真工作,并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生不得与实习单位直接发生冲突。若因学生原因给学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6、学生实习期间,应当积极主动与学院、专业老师、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及家长保持紧密联系。

五、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原则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双方考核制度。

(二)成绩评定

1、毕业顶岗实习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40%;二是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60%。

2、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在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应职应岗的基本素质、应职应岗的通用能力和应职应岗的专业能力,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评价表》,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3、校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任务书内容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成绩。

4.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评分标准如下:优秀(90-100分):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成果突出。良好(75-89分):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成果明显。及格(60-74分):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成果较好。不及格(0-59分):实习态度不端正,未完成实习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未有实习成果。

六、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及联系学生名单

(一)公共事务管理专业(2014届1-2班,共68人)

李 铁

巴霞菲 李秋伟 杨婷婷 孙萌 李亚杰 张震震 田锦

李静 李亚娇 郑珂娜 许志恒 孙方方 张如梦

李志红

刘亚辉 司艺倩 张莹 孙子初 陈新鹏 杨发谋 赵珂

马冲 聂鑫 赵莉 杨丹 卢长艳 吴佳佳 姚优静

丁法营

郭亚超 赵闪闪 狄清瑞 杜小震 樊洒 张星 李超

赵鑫 马晓磊 裴兰兰 张鹏伟 褚荣 王冰 黄丹

李国防

赵亚琼 冯江华 李朝霞 郭震 吴晓航 刘洋 郭鹏

陶鹏磊

董学飞

曹亚琼 李秉龙 王炫 张兰亭 魏聪聪 刘芩华 马鹏辉 谢真真

黄婉婉 宋志会 王闪闪 何洋 郭凯 李韦燕

黄清贤

常许娟 王敬先 张栋芳 薛丽丽 戴雨航 姜兴熙 宋亚东

赫连玉龙 李楠 刘世民 李玉鹏 闫迎迎 赵广杰 张丹丹

闫俊平

李燕平 李秋杰 李倩 刘百强 文秋平 李冬冬 张洋洋

刘晨阳 职长路

(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14届1-2班,共89人)

殷安阳

赵红颖 徐灯茹 孟媛媛 梅龙海 郭丹丹 魏晓琳 蔡乾坤 柳晓雷 苏朋飞 杨明辉 杨苗苗 王向坷 牛自芳

张巧梅

卞建伟 张敏 王晓阳 鲍洋洋 王新 李双双 陈晓广 朱二杰 孙志辉 梁倩倩 钱晨元 张梦妮 王欢欢

吴雯

王莉 孙胜男 孔丹丹 衣文 谢俊杰 王新俊 张迪 马欢

赵语慧

张星 夏颖 孟宪智 索秀庆 安积云 王亮飞 孙崇博 简明

王明英

杨贵凤 任莹 职雅男 贾丽娟 蒋玉贝 王晴晴 张楠

杨慧芳 李涑琛 凡月娟 王保英 孙雅兰 葛旭辉

张涛

冯彦冶 王玉春 刘邵佩 杨红霞 冯亚楠 马微 韩振 庞倩倩

李锋

楚干强 顾静文 张亚茹 李一冬 董英娟 薛健康 张婷婷王晓敏

(三)法律事务专业(2013届1-2班,共45人)

李小五

刘 备 麦 静 安金玲 史彦彦 王亚惠 张明成 黄艳祥

孙聚团

许 鹏 殷天珍 封琰琰 郭晓丽 岳银焕 杨晓晓 谷少卡

刘胜利

何艳丽 张红霞 齐德印 李芳梅 黄 立 周 艳 郑杰领

杨秀攀

吕少雯 苌盼盼 时志晓 朱伟鹏 孔明杰 刘 旺

毛学良

闫扬毅 刘倩云 袁正明 周霖丽 李自斌 刘 川

都玉玲

吴春振 罗玲玲 陈 海 武瑞新 员 婷 张缓缓

薛新红

孟 银 张兴兴 杨粉亚 牛鹏辉 张玉婷 张红燕

法政学院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