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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学院芦旭莉同学荣获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5-11 】

焦作大学法律与政治学院芦旭莉同学

荣获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近日,在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比活动中,焦作大学第五届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法律与政治学院芦旭莉同学荣获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成为河南省14名获此殊荣的团员青年之一,是我市唯一的获奖者。

芦旭莉系焦作大学法律与政治学院2014级人力资源管理3班学生,她勤奋好学,踏实工作。担任第五届校青协会长期间,积极组织参与了云台山志愿服务、清朗网络文明、暑期“三下乡”、服务高考等志愿服务工作。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大中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竞赛二等奖、市“三下乡”先进个人、校优秀团员、校模范团干等荣誉。

我校近年来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贯彻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芦旭莉同学此次荣获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是对我校团学和育人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激励着广大青年学子更加勤奋好学,励志成才,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绽放青春华彩。

法律与政治学院

2017年5月11日